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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经营贷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监管还在持续

发布时间: 2021-05-17 14:02:13

来源: 和讯网资讯

分类: 房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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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经营贷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监管还在持续。继3月中国银保监会等部门发布《关于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通知》后,农业银行5月14日发布《关于我行经营用途贷款资金用途限定的公告》指出,用户在该行办理的经营用途贷款资金,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借款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不得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包括但不限于:不用于房地产开发或经营、购买住宅或商业用房等,以及不将贷款资金用于国家禁止的其他领域和用途。若违反上述要求,该行有权立即收回已发放贷款,调减、撤销借款合同项下未提取借款额度,以及有权按照借款合同约定行使各项违约救济措施。同日,马关农村商业银行也发布了《关于我行经营用途贷款资金用途限定的公告》,提到经营贷不得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用户若违反要求,银行可立即收回已发放贷款等规定。据统计,近期,连山农商银行、汕头海湾农商银行、新兴农商银行、伊金霍洛金谷村镇银行、天津滨海江淮村镇银行、池州九华农村商业银行、太湖农商银行等多家银行也相继发布了类似公告,其内容均涉及限制个人经营类或消费类贷款违规挪用至房地产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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