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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新南浔人今年买房,有望享补贴最高8万/套!

发布时间: 2023-05-28 09:20:15

来源: 综合整理

分类: 行业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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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新南浔人今年买房,有望享补贴最高8万/套!


近日,《“新南浔人·安心工程”实施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出台。拟对新南浔人实施住有安居、病有良医、学有优教、创有所助、劳有应得、买有优惠等重点行动。


其中在住有安居重点行动中,明确提出新南浔人2023年以后在南浔区购买房产,享受如下补贴优惠:


●购买120㎡及以上房产,享受补贴8万/套;


●购买120㎡以下房产,享受补贴5万/套。


符合区人才政策的新南浔人,与本政策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享受补贴优惠的房产5年内不得转让。


目前该政策正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中,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6月15日17:00前。有望于近期正式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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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浔人·安心工程”实施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激发各方面参与南浔发展动能,切实提升南浔城市吸引力和凝聚力,决定实施“新南浔人·安心工程”,特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


围绕区委“5912”工作体系,以推动新居民更好融入南浔、扎根南浔、服务南浔为目标,坚持注重贡献、开放包容、逐步完善原则,建立系统完备新南浔人服务保障体系,增强新老南浔人社会价值认同感,引导全社会各方力量积极投身南浔发展。


二、范围界定


本意见的新南浔人,是指工作、生活在南浔区,但户籍未落在南浔区的人员。主要包括以下三类:


(一)在南浔区已经有房产的人员;


(二)在南浔区没有房产,但有连续6个月缴纳社保记录的人员;


(三)在南浔区既没有房产又没有连续6个月缴纳社保记录的,但每年在南浔有较长工作或生活时间,并且在城市建设、科技发展、教育卫生、产业项目推进等领域助力南浔发展的人员,主要包括以下5类:


1.与南浔区税收百强企业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的高级管理人员、技术专家;


2.因重大项目、重点工程推进需要而较长时间派驻在南浔区的中高层管理人员;


3.在南浔区的高校教职工;


4.与南浔区各医院建立稳定合作关系的区外医疗机构来浔医护人员和中高级管理人员;


5.与南浔区各学校建立稳定合作关系的区外教育机构来浔老师和中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受南浔区各学校聘用的区外知名教师和中高级管理人员。


三、认定程序


(一)认定主体


新南浔人的认定由区级相关部门牵头负责,其中:


1.在南浔区有房产人员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认定;


2.在南浔区无房产,但有连续6个月缴纳社保记录人员由区人力社保局牵头认定;


3.与南浔区税收百强企业(以区税务部门认定为准,2023年区税收百强企业名单详见浔委发﹝2023﹞5号)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的高级管理人员、技术专家由区发改经信局组织认定,区人力社保局配合;


4.因重大项目、重点工程推进需要而较长时间派驻在南浔区的中高层管理人员由区发改经信局组织认定,区人力社保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配合;


5.在南浔区高校教职工由区教育局认定;


6.与南浔区各医院建立稳定合作关系的区外医疗机构来浔医护人员和中高级管理人员,由区卫生健康局认定。


7.与南浔区各学校建立稳定合作关系的区外教育机构来浔老师和中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受南浔区各学校聘用的区外知名教师和中高级管理人员,由区教育局认定。


区级相关部门审核认定后,将认定人员建议名单及认定依据提交,由区新南浔人·安心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区委常委会审定。


(二)认定方式


1.对经认定的新南浔人,发放荣誉证书,绑定身份证号码,实行一证一编号。


2.定制新南浔人专属银行卡。


四、重点任务


(一)住有安居行动


新南浔人2023年以后在南浔区购买房产(由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分局认定),享受补贴优惠,具体如下:


1.购买120㎡及以上房产,享受补贴8万/套;

2.购买120㎡以下房产,享受补贴5万/套;

3.符合区人才政策的新南浔人,与本政策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享受补贴优惠的房产5年内不得转让。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协助单位:区委组织部(人才办)、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二)病有良医行动(医保)

1.在南浔区购买职工养老保险的企业员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与本地居民相同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在南浔区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与当地居民相同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3.持有南浔区发放的浙江省居住证的新南浔人与本地居民一样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享受与当地居民相同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牵头单位:区医疗保障局;协助单位:区财政局、区妇联、城市集团、交投集团、文旅集团、新开集团)


(三)病有良医行动(医疗)

1.新南浔人及其家属在南浔区范围内可免费享受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孕产妇和儿童根据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措施分别在区内指定的婚检机构、建卡机构和助产机构享受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服务项目。


2.新南浔人2023年在南浔区范围内购买首套房产的,享受申请体检1000元/人福利。


3.设立“新南浔人孕产妇高危贫困专项救助基金”,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的新南浔人妇女,经本人申请并审核后,可享受分娩生育补助最高3000元。


4.在定点医疗机构手术或住院治疗的新南浔人妇女,住院自负总费用在3000元及以上的,经本人申请并审核后,给予一次性妇女健康补助1000元。


5.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未满14周岁儿童,住院自负总费用达2000元及以上,经本人申请并审核后,给予一次性儿童健康补助800元。


(牵头单位:区卫健局;协助单位:区财政局、区妇联、城市集团、交投集团、文旅集团、新开集团)


(四)学有优教行动(子女就学)

1.在南浔区有房产(产权证)的新南浔人,其子女入学安排在房产所在地学区内的公办学校就近入学,具体按照每年度区招生方案执行。


2.在南浔区无房产新南浔人,其子女入学按照《南浔区新居民积分管理办法(试行)》和《南浔区新市民量化积分管理实施细则》核算积分高低排名拟定准入学校拟录取名单、统筹调剂。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协助单位:区发改经信局、区住建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总工会、区公安分局)


(五)学有优教行动(在职学习)

1.新南浔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技能等级证书的,按照初级工1000元、中级工1500元、高级工2000元给予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2.新南浔人在2023年参加学历提升学习后继续留在南浔区工作的,给予报销学历提升阶段个人支付学费30%财政补贴政策(上限20000元/人)。


(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协助单位:区发改经信局、区住建局、区总工会、区公安分局)


(六)创有所助行动

1.对新南浔人创业给予金融支持。新南浔人可以向银行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并按规定享受相应贴息(按湖人社发﹝2021﹞15号文件执行);


2.从事个体经营的,可以向银行申请最高500 万元的贷款额度;创办小微企业的,贷款额度最高可达1000万元;


3.在浔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带动3人及以上就业(认定标准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的可享受一次性最高2万元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如区另出台相关政策,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


(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协助单位: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区发改经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总工会)


(七)劳有应得行动

2023年在全区以重点村(社区)和小微产业园区为基点全覆盖建成38个劳动关系协理舱(和谐共富舱),提升对新南浔人集成服务水平,让新南浔人“安薪无忧、劳有应得”。


(牵头部门:区人力社保局;协助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开发区、高新区、各镇(街))


(八)买有优惠行动

新南浔人在指定的商超、家具建材市场、酒店、餐馆、书店、影院、体育场馆、旅游景点等场所,享受店内优惠基础上再95折优惠(具体名单由区委宣传部、区商务局、区文旅体体局发布)。


(牵头单位:区商务局;协助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广旅体局、区文旅集团 、开发区、高新区、各镇街)


五、实施步骤


(一)建立组织(2023年5月)。建立区新南浔人·安心工程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8大行动工作组;研究制定实施意见。


(二)细化方案(2023年5月)。由区级牵头单位对6大行动方案进行细化,制定实施细则,重点明确认定对象、认定程序等关键事项。


(三)动员部署(2023年6月)。召开全区动员部署会,对工程实施进行动员部署。


(四)推进实施(2023年6月—12月)。根据实施步骤,积极稳妥推进各项工作,2023年新南浔人名单认定程序要在6月份完成。


(五)总结完善阶段(2023年12月)。对本意见进行评估和完善,不断迭代升级,注重总结提炼,打造新南浔人服务特色品牌。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区新南浔人·安心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下设8大行动工作组。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定期研究推进推进工程建设。适时召开新南浔人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结实实际优化调整政策措施。


(二)加强宣传引导。区委宣传部门牵头,制定宣传方案,并通过公众号、电视等渠道,讲明意义、讲准政策、讲清程序,确保新南浔人熟悉政策。同时,注重政策实施情况宣传总结,争取省市领导肯定批示。


(三)加强政策保障。区财政等部门要强化资金保障,精准把握政策,强化政策落地,确保各项政策落地见效。


该实施意见试行期1年,相关政策执行自2023年1月1日起算。


责任编辑: ydwy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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